【篇一:蔷薇又开不留意】
似水流年,总喜欢穿心而过。时间的年轮随着光阴的流逝,多了一圈又一圈。蔷薇花又开了,一如那年的幽美芬芳。我闭上双眼,轻嗅花香,一不留意,就再次沉醉。
指尖芳
仍旧记得,小时候与妈妈一起采摘蔷薇花。小屋的后院里,种着淡粉的蔷薇,妈妈是个极爱花草的人,对待小花小草十分宠爱,一如对待她的孩子那样。只见妈妈的手上拎着小小的竹篮,她伸出手,将枝上的蔷薇轻轻摘下。我也伸出笨拙的小手去够,学着妈妈的样子去摘,但未注意到茎上有刺,鲜红的血从指尖流出,我有些不知所措。妈妈急忙放下竹篮,用嘴轻轻地吹着我的伤口。
妈妈似乎有种魔力,我手指上的疼痛竟减轻了。她带着笑意对我说:“这是小蔷薇在向你打招呼呢,别怕!”说着又将蔷薇花瓣贴在我的伤口上。指尖一阵芬芳,一不留意,伤口就在妈妈满满的关爱中渐渐愈合了。
舌尖香
每次采摘蔷薇后,妈妈都会为我做花粥喝。只见妈妈在灶旁忙碌着,将绿豆和粳米放在冷水中浸泡。妈妈将竹篮中的蔷薇花放在温水里,小心翼翼地将它们的花瓣洗净,像怕弄疼了它们。我拿着一条小板凳,眼巴巴地望着,心已经随着灶中的炉火欢腾起来了。
做花粥要先旺火灼烧,再小火慢炖。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当妈妈打开锅盖时,花香四溢,花粥大功告成了。妈妈端着花粥,用小勺一口一口地喂给我吃。我抿了抿小嘴,那诱人的花香,让我沉醉。一不留意,味蕾就被妈妈细心烹饪的花粥所侵占。
心尖暖
我一天天地长大,肩上扛起了重重的学业。我开始惧怕考试,无比关注自己的成绩。犹记得,当我将布满红叉的试卷放在妈妈的面前时,眼泪再也控制不住,所有的不安与委屈,在妈妈面前暴露无遗。
她带着深深的关爱看着我,又转身去了厨房。
不一会儿,妈妈手中端着一碗蔷薇花粥,将它放在我的面前,我用手拭干泪水。品尝着花粥,唇齿留香,心中涌起阵阵暖流,还是那样甜,那样温暖。妈妈带着爱意望着我,那爱溢到嘴边,流到眼角。那一刻我再次充满力量,不再惧怕远方的荆棘,因为我身披爱的铠甲。一不留意,心灵就被妈妈无微不至的爱所温暖。
爱本平凡温暖,融于寻常事物,清浅无痕,身在其中的人或许并未察觉,可一不留意,就毫无预兆地沉浸其中。蔷薇又开,轻嗅花香,情暖心田。
【篇二:这瓣樱花不留意】
一瓣调皮的樱花从窗边飘进书房,满屋漾着淡淡的芬芳与春天的气息。凝眸注视,这片樱花在我一不留意间就飘飘袅袅地牵起了一春的往事。
那年的樱花开得格外灿烂,一如你的纯真笑靥。
我正伏案,此时的我百无聊赖,寂静的房间中仿佛只能听到我的呼吸与心跳声。仰头看看长势茂盛的樱花,一枝活泼的花枝不知何时竟伸进了窗台,从头到尾都散发着阳光的香味。这可爱的小东西,一不留意间倒也慰藉了我的心灵。
摆弄着花枝,目光转移到树下,在樱花落下的絮絮光影间,我注意到了你。你手中也扬着花枝,向我绽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映了缤纷绚烂的樱花,也衬了心情。
我的脑海里瞬间浮现出诗词中手执团扇,袅袅婷婷行于花丛中的古典美人,刹那间又联想到席慕蓉笔下那个与樱订约的女子。
不知怎的,我竟鬼使神差般地跑下楼去,现在想来,依然会为那时自己匆忙的滑稽模样而失笑。
两个孩子自然很容易建立友情。从谈话中才知你是过来看望亲人的,想到不久后你便要离开了,心中便有说不出的惋惜与不舍。
分离的时刻很快就来临了。临走那日,我去送你,你递给我一张书签,上面印着瓣瓣樱花。现在书签也不知被夹在哪本书中了,可是那瓣瓣樱花却在一不留意间住进了心里,永远铭记。
我望着落在房中的那瓣樱花,思绪回转。嘴角溢出笑容,只因那一瓣馨香让我的心沉醉。
一瓣樱花一不留意地在心中镂刻下印记,只为那美好稚嫩的友情。
一朵樱花,一段往事,自此铭记。
【篇三:迷惘之中不留意】
总以为满地的芦花不再绽放,总以为白云难以回归最迷人的地方,总以为婴孩澄澈的瞳孔里难以容下复杂的世界……
迷惘中,一不留意,心已回到梦里的温柔乡。
星空,天远地悠
恍惚间,我已置身一片瓜田。时隔多年,掺着瓜香的童谣渐渐成曲,再次荡入我的心间。那亲切的面庞映入眼帘,他唤我过去,挑了最熟的瓜,一劈两半,火红的瓜瓤便露了出来。只一口,便是满心的清凉。他再次走入田中,以掌心的茧、肩膀的力,演绎着奔涌岁月永不停息的韵。只有一把镰刀能知晓他的诗心,只有一柄锄头能通达他的诗情。无论狂风烈日,还是大雨淋漓,他总以心为笔,在大地的诗集上穿针引线,勾勒出韵味。
木下,纳合离愁
“摇摇洁白的树枝,花雨漫天飞扬……”不觉间,眼前梨花又开放。老花镜下专注的神情,凝聚着她爱的造诣。针线于指间穿梭,来回交替。她缝纳着的,不仅是鞋底,更是爱。“石头,来阿太这儿坐。”一语惊醒沉思,我上前坐于梨花树下。“试试我给你纳的底儿。”她拿起那鞋,我接过,只见大红的牡丹在鞋面盛开,样式着实守旧。眼微斜,看到她手上又多了二三针眼。霎时,泪如雨落,过往难诉,梨花映着阿太的白发。
天边,朱霞残红
我继续行走在道上,回忆里,看着一辆九二式的老旧自行车驮着弯曲的脊背,后座上稚嫩的眼光像是期待着什么。晚霞映红了他们的脸。我知道前座劳累的男人,凌晨两点就去摆摊,给人补胎;我也知道男孩儿在学校里得了满分,但男孩儿不知道爸爸的辛苦。男人犹豫着是否从口袋里掏钱出来,最后,他一咬牙,将钱换成一根棒棒糖递给男孩。男孩满足了。我不禁鼻子一酸,走进记忆,抚摸着男人弯曲的脊背,拭去了男孩脸上的灰尘。任凭残红放肆地侵袭我的身心,真的,暖洋洋的……
我总是在一不留意中,错过了许多,许多。我不再迷惘了,瓜田里的老农,树下的阿太,自行车上的父子,便都在我的心里了。
一不留意,我心行至南极。睁眼,只见海鸥翩翩,日照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