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美?古往今来有多少文墨骚客、艺术人士对这个问题深究细研,大发狂论啊!在诸多文墨骚客、艺术人士深究细研,大发狂论的时候,难免唇枪舌剑,争吵不休,争来吵去,到底是起伏连绵、高耸入云的大山美呢,还是浩瀚无边、奔腾跳跃的大海美呢?到底是娇小可爱、温顺主子的宠物美呢,还是脸蛋漂亮、身材苗条的女人美呢?即便你是扬名世界的“美学大师”,说得龙飞凤舞,口水四溅,也无法说服地球村上的芸芸众生。
到底什么是美呢?恕我把美定义为人们渴求和热望的东西。这样我就可以把美分为“权力美”“兽性美”“口舌美”“视觉美”,以及其它满足人的欲望的一切“感官美”。在这些“美”中,有的属于自然属性,有的属于后天欲望。“兽性美”无非是为了繁衍后代和腐糜生活的需要;“口舌美”无非是为了生存或享乐的需要;“视觉美”无非是排遣郁闷和狂欢尽兴的杂交。不论是“兽性美”“口舌美”“视觉美”,还是诸多方面的“感官美”,无一能超越“权力美”。只有“权力美”才能决定其它诸多方面的感官是否能得到“美”的感觉和美的享受。高贵的人追求的是美的享受;平民百姓追求的是美的感觉。
我可以自信地说,美的标准因国度、地位不同而不同,因人的生存环境不同而不同,因追求目标的不同而不同。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在国人的眼里,“权力美”是起决定作用的基石。
我们如果能仔仔细细回顾一下中华民族五千年,甚或六千、七千年的野蛮史、文明史,也许你对美的标准,就会有一种新的认识。
在原始社会——无论东方或西方,那时的所谓人,应该不叫男人和女人——至于男人和女人的称呼应该是“文明”——即有文字以后的原始人的后人,给自己的原始祖先命名的。那么,原始社会的男人和女人应该称为什么好呢?我想——至少我是这样想的——应该叫着“公”性和“母”性。如果有人问我理由的话,那是比简单还要简单的答案。
我们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穿越时空,回到那遥远的原始社会了。可是,我们可以想象,那时的原始人,因为条件的限制,过着茹毛饮血、裸身露体的群居生活,男人没有固定的妻子,女人没有固定的丈夫,不讲究华美的穿戴,不追求女人的漂亮脸蛋,渔猎是他们独有的生存方式,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便是他们追求的美味佳肴,在这些原始“公性”和“母性”的心灵深处,难道还有比“兔子”和“黄羊”之类的猎物更美的东西吗?
现在的“美学人士”一讲就是什么审美的“主体”呀,审美的“客体”呀,似乎很玄乎,其实,不就是讲的感官么。感官的舒适就是美,感官的痛苦自然就是不美。对于人来说,感官的体会,除了万古不变的动物性,就是高级动物的必需性——说白了,也就是“兽性的感觉美”和“人性的感觉美”,再说白一点,也无非是生殖繁衍的必然感受和生存的必须感受。
中华大地亘古及今,除了原始社会的所谓美,生殖繁衍的必然感受几乎是无拘无束的感觉之外,后来任何制度下的美的标准,都无一不是难以启齿而又公开炫耀干着的勾当。
先以奴隶社会为例吧,在那样的社会里,绝大数人是绝对没人权的——如果说有人权的话——那就是高高在上的奴隶主,他们可以随意霸占一切——自然包括他们欣赏的女人。也就是说,在奴隶社会里才真正知道了“兽行美”。至于欣赏山川河流,观望大海惊涛,那些奴隶社会的人——包括奴隶主——还没有如此雅兴。也就说,游赏之美在奴隶社会还是不足挂齿的。
那么,是否在奴隶社会除了“兽行美”之外,就没有别的“美”可谈了呢?有!可以肯定地说有。不然“酒池肉林”这令人咂舌的词语就不会流传至今。现在,可以说不少导演,在冥思苦想、苦心孤诣地极力想象奴隶社会那些国君如何饮酒吃肉,玩弄美女,不过都是现代人看过几本表述并不十分细腻的古人留下来的“黄皮书”,而后尽情发挥出来的并不是古代那原汁原味的东西而已。就是在今天那些喜爱谈美、写美的人士看来,也不得不承认对美的标准不少人认识是大相径庭的。奴隶社会与原始社会相较。自然是进步了,不过。我们承认的是文化的进步,并不是人性的进步。原始社会因为生产力的限制,人们不得不过着有福共享,有祸同担的“共产”生活,那时也许还没有人权问题,谈不到人的地位贵贱,收入高低,不仅没有名门望族,更谈不上两极分化。
然而,时代的发展,使物质与日俱增,这时便无师自通地产生了掠夺他人财富的“能人”,迅速形成了两极分化——一极是奴隶主阶级,另一极就是奴隶阶级。从人群的划分上看,奴隶社会较之原始社会并不是变“美”了,而是变得邪恶可怕了——极少数“能人”骑在大多数“愚民”头上拉屎拉尿,作威作福,这无疑使人们失去了原始社会那种共同猎取野生动物或共同享用野生植物果实的平等、自由生活,“人性”起了根本性的变化,使许许多多无辜的善良人,不知不觉地卷入了压迫和被压迫的阶级社会。
在这样的阶级社会里,自然人们的审美观也就大相径庭了。奴隶主可以把霸占奴隶作为人生的最大乐趣,而奴隶呢,则把向往自由作为人生的最大快乐。这完全可以说,奴隶和奴隶主对心灵深处感到“美”的东西的追求标准完全不同了。
奴隶主这时在物质极其丰厚的基础上,可以把为所欲为的玩弄女性,饮酒作乐作为最“美”的东西;而奴隶们则只能唯唯诺诺,苟延残喘自己的生命,也只能梦想一种“美”的东西——自由地耕织,自由地生活。必须承认,那时的奴隶主和奴隶的动物性和人性两方面的审美观都是截然不同的——因为每天晚上奴隶主和奴隶做的梦都是截然不同。奴隶们每天做的是噩梦,而奴隶主每天做的是美梦,可见,“美”在这些同是生命的不同的人的心灵深处是有多么大的差异呀!
随着时代的发展,对于美的追求不只是限制在“动物性”和“肉体生存”这两个方面,随之而来的就是精神追求。那些奴隶们,即使奴隶主让他们吃饱穿暖,他们也不会满足于俯首帖耳的奴隶生活,于是便有了新的追求——就是精神和肉体上的自由。一部分人在极力追求下,便逐渐获得了自由民的生存空间,这样,就有了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源头。随着封建制度的建立,举国上下形成了大大小小的地主——自然皇帝是地主中的地主——也就是中国最大的地主。
中国的封建社会,的确有别于西方的封建社会。就拿信仰来说吧,西方统治阶级信奉五花八门的、虚无缥缈的宗教较多,可是,尽管他们信奉的神灵是虚无缥缈的,但是又似乎都有其人其事。在西方,统治阶级的专制、禁欲是社会进步的极大障碍。而中国则大不然,在中国的封建社会里,那些统治阶级似乎也信奉神灵,但是,中国统治阶级所捏造出来的神灵都是主观创造的——一切都是为“我”所用。最大的谎言就是皇帝无不说自己是天帝的化身的,他们胡编乱造,说什么他们是上天派下来管理草民的,以此愚弄人民,巩固自己的享乐地位——即腐败统治。
还要说得是,在西方封建社会里,不少国度都实行了禁欲主义,而中国则大不然,不仅富人可以有三房四妾,而且妓院成了中国封建社会的一大特色。那些富贵之徒,纨绔子弟,不仅可以玩弄柔弱妻妾,而且逛妓院,抱花姐,成了她们酒饱饭足之后的特有乐趣。
这些皇帝佬,一方面欺世盗名,一方面尽情享乐。即使是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也是极力满足自己的“兽性美”和“口舌美”。女人要选最顺眼的,吃的要选最可口的,皇帝心目中“美”的标准是什么?那就是要以他的眼睛和口舌为标准了。汉代出了个赵成帝,酷爱能歌善舞,体轻如燕的女人,于是手下大臣,忙个不亦乐乎,四海选美,终于找到了一个能个善舞,体轻如燕的美人儿,汉成帝龙心大悦,即刻封为皇后。今人如果能仔细品味一下古代女人生活的滋味,其实,皇后又算得了什么?无非是满足皇帝“兽性美”的出色的蛋白质而已。汉成帝玩弄之后,他作为皇帝呜呼哀哉了,万事无恙,却苦了被人玩赏一生的赵飞燕,汉平帝继位后,不仅杀了她,而且作为华夏当时的第一夫人,连一个出生年月,可考姓名都没有真切地记载下来,“赵飞燕”并不是那个能满足汉成帝兽欲的女人的真实姓名,只不过那女人轻捷如燕,能掌上起舞,才留下了一个幅好——“在飞燕”。女人啊,你们美吗?美的动人处到底能说明什么?无非是权势人物的玩物而已。玩足了,玩腻了,最后弃之如敝屣——这就是女人“美”的结果,岂不悲乎?
到了唐朝,那个唐玄宗喜爱丰乳肥臀、歌声甜美的女人,民间出了个杨玉环,晓通音律,丰满温柔,于是,唐玄宗不顾乱伦之丑,居然把本来属于儿子的妃子霸为己有。看来。这“兽性美”大都是男人欣赏女人,很少有女人明目张胆地玩弄男人。
历史事实一次次地诉说着一个事实——如果说着“兽性美”也算一种美的话,大都不是裸露地表现在女性身上,而是表现在那些有钱有势的男人身上。所以,就有了“爱江山也爱美人”“英雄难过美人关”之说。从秦皇汉武,到五四运动,试问,有几个权势之家的少男会去找一个黄面婆做妻子,做小妾?亘古及今,未尝有也!
由此看来,在“兽性美”上,只有男人有专利权,女人——尤其是普普通通的女人——她们在“兽性美”上,只有出卖“肉体美”,换取金钱或地位,别的奢望都是无法得到的。
从男人肚脐之下三寸之遥的地方谈美,谈人性,这不仅只是高贵人士的专利,而且这种所谓的美中,充斥着血腥和权势。唐玄宗为了他那肚脐之下三寸之遥的“兽性美”可以把杨贵妃举在头上,抱在怀里;当三军止步,要挟唐玄宗杀死杨贵妃的时候,作为皇帝,为了自己的权势,为了以后的荣华富贵,他可以杀死曾经卿卿我我、恩恩爱爱的杨贵妃。看来一切“兽性美”远远赶不上“权力美”——因为有了“权力美”就可以满足自己的“兽性美”。
至于“口舌之美”,它是和“权力美”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的,有了权力之美,自然会有口舌之美。奴隶社会的国王,握有生杀大权,可以尽情享受酒池肉林口舌之美、美女罗织的兽性之美;封建社会的皇帝,自诩金口玉言,可以拥有国家的一切,拥有三宫六院,金银财宝,猴头燕窝,红颜宫女,应有尽有,“权力美”的淋漓尽致的表述,无一不是表现在“兽性美”和“口舌美”上。看来,一切美都必须和权力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在所有的美中,以权力美为最大的美,不然,何以为了权力,弑父杀兄的悲剧在历史上时有发生?为了权力,可以杀人如麻,可以损人卖友,可以瞒天过海,可以屈膝下跪,可以卧薪尝胆,可以出卖人格,更多见的是“钱贿赂”“性贿赂”。难道你还能说清楚世界上的所有高等动物,在对待美这个问题上,“主体”和“客体”之间是什么关系吗?
就是山河大地、日月星辰——无论是壮丽之美,还是柔和之美,难道权贵大亨和草民穷汉会有统一的标准吗?
天上的月亮是一样的,春江花月夜文人骚客无一不把它描绘得是那样的动人烧心,那样的令人骨软筋麻,可是,当你在明亮的月光下,被歹徒用尖利的匕首放在脖子上,或者用什么枪顶着后脑勺的时候,你还会感到天上那一轮明月令你十分惬意吗?当你从出租车上下来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的一个十万元的存折不翼而飞了,难道这时候你走到花店门口的时候,还会感到那姹紫嫣红的朵朵儿鲜花美艳动人吗?当你端着粗糙的讨饭碗,战战兢兢地站在三流的饭馆门口讨口残羹冷炙的时候,你会想到黄山的云海、泰山的日出吗?我想这是无需辩论的问题。“人逢喜事精神爽,闷上心来瞌睡多”,这是不用证明的公理。所以说,这美,那美,必然是相对的美,世界上定然没有绝对的“美”。
说美的种类,上面说了“兽性美”“口舌美”“视觉美”,以及其它“感官美”,这一切的所谓美,必然连着“权力美”,离开了“权力美”,“兽性美”“口舌美”就没有选择的余地——也就是说离开了“权力美”,“兽性美”“口舌美”就会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只有有了“权力美”,你才会有能力满足你肉体需要的“兽性美”和“口舌美”。这就照应了伟人说的“有了政权就有了一切,失去了政权就失去了一切”,这“一切”自然包括对美的感受。
至于除了口舌之外的“感官美”,也不是”绝对美”,也是无可争议的“相对美”。古时候的国王或者后来的皇帝,他们那时候没有“旅游”这个当代人发明的时髦词语,但是,他们有自己的苑囿,可以供自己心情舒畅时,飞马射箭,猎鹿捕兔,以杀生为快乐——这些国王或者后来的皇帝,并不是以此来满足自己的“口舌美”,而是在酒足饭饱之后,玩弄美女之毕,为了满足自己口舌以外的感官享受。那时的老百姓也会每天忙着猎鹿捕兔,捞鱼抓虾,可是,他们这一切活动并不是为了满足感官的一时快乐,而和国王、皇帝完全不同的需求——彻头彻尾的为了生存的“口舌美”,并不是渴求于舌尖升华的“口舌美”。
总之,对于美的看法和需求,不是单纯的感官需求,而是地位决定的,环境决定的。当你看到权贵人士,乘坐飞机在蓝天白云间,得意洋洋地飞来飞去,心满意足地游遍地球村的时候,但你看到大款富婆,飘洋过海,笑容可掬地在异乡他国醉生梦死的时候,难道你不感到这些蛋白质心灵深处的美是什么吗?当你看到深山老林的孩子,拿着大学通知书和苦楚的父母塞到他手里那带着皱褶的钞票,交到高校收银员手里的时候,难道你不感到你不感到这些枯瘦的孩子心灵深处的美是什么吗?如果,你能有良心的发现,你就会感到这个世界上,千百年来的“美”是那样的天壤之别,是那样的尖锐对立。
但这篇文章要结束的时候,我不得不重复一个历史故事,那就是不少人都知道的李斯的故事。李斯本来是河南上县东关人,一生为官,春风得意,尤其是他的《谏逐客书》至今还被人们称道,甚至被称为秦代唯一的具有文学价值的文字。然而,就是这个李斯,春风得意时,可以说是,看天天蓝,看水水清。可是,但他被刽子手拿着明晃晃的鬼头大刀,推出去斩首的时候,不用说,天也不蓝了,水也不清了,可想而知——心灰意懒是他这时候的必然心理。他把大儿子叫到面前,悲悲戚戚地说:“现在我最怀念的就是你小时候,我领着你,带着咱家的大黄狗到上蔡县东门外撵兔子的情景。”可以说,李斯过去春风得意是的美,在他作阶下囚的时候,顿时消失了。而他曾经极力要摆脱的上蔡县东门外的青青的麦田,是他再也不可能追回来的“美”了。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扪心自问,当你大讲特讲世界上的一切美,只有女人的曲线最美,并且把玩那些窈窕淑女的时候,你可曾懂得什么是繁衍后代的“兽性美”?当你品味过京城五星级饭店的美味佳肴,优哉游哉地剔着牙缝里的肉丝并大讲特讲如何可口的时候,你可曾知道什么是生存的“口舌美”?当你不用掏去自己的腰包,游遍国内外的繁华都市,名山大川的时候,你可曾知道日出日落,祖祖辈辈“耕南亩”的黎民苍生可曾知道什么是“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之外的“感官美”?
曲曲折折的千年历史,战战兢兢的平民百姓;威威赫赫的文武权贵,尸首遍野的争权夺利;灯红酒绿的繁华世界,饿殍遍野的黎民百姓;游山玩水的骚客雅士,如牛负重的郊野鄙人……无一不形成了色彩鲜明的对照,如果讲美的话,美学大师究竟是给吃五谷杂粮创造地球的多数人讲好呢,还是给欣赏女人细腻皮肤和曲线的“雅士”讲好呢?这的确是一个值得三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