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16岁,才算是花季。可我却不这么认为,若你心不老,便永是花季。——题记
如今的我,才14岁,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像是到了该懂事的年纪,却又带着些孩子气。明明是花一样的年龄,明明一只脚还没有迈入青春的汪洋,却已经觉得自己过了青春,过了吹个牛装个逼的时间了。说起话来有时自己都觉得老气横秋的。曾经看过一个报道,一个富翁不惜花重金来调查自己,了解自己。我还这么小,却看不透自己想的是什么,是是非非,懵懵懂懂的多少知道些。我也曾问过寝室的室友们,问他我是个怎样的人,我始终记得几句话让我一直难忘:你是个看起来大大咧咧的女孩儿,可你自己安静下来的样子很孤独。你安静的时候看起来孤独的哭了。你对身边的感情很倔强,尤其是友谊。你有时候疯的像个不正常的人,正常的时候又像个文艺女孩儿。有点小开放,性格小清新。对于男孩不管熟不熟认识不认识,你的话都很少...。。
“让我觉得庆幸的是不是我知道了我在别人眼下是个怎样的人,而是庆幸有人了解我,看透开朗乐观下的我的孤独。以至于我闺中好友的一句话让我们俩一直吵吵闹闹,却谁也没说过离开——除非黄土白骨,我守你百岁无忧。就算他去了另一个城市抱了另一个人给了他如我般的温暖,我也相信在他心里的那块地方我始终有一席之地。
我曾在学校的第一场大雪中拉着她去操场,说晚自习下课把秘密埋藏起来,结果冻的第二天一起打针吃药。也曾在学校以叛逆的口气与老师顶嘴然后叫家长。也曾不顾她人眼光在走廊上大声嬉笑,惹来别人白眼。也曾为他他他他付出过一份傻傻的心。夜里突然有好多话说,也傻傻的自言自语。也曾突然画风突变伤感不已,然后泪流满面。也奋斗过,也失败过。也曾对六年的好友大声吼叫说绝交。
这是败笔吧!在我最光辉的3年里,仅仅两年,我就败给了现实,败给了老师,败给了爸妈。败给了自己的脸,也许就是这样,所谓的败笔,跟正文没什么不同,或许理解不同连正文也会成了败笔。正如我才14岁,就觉得自己已经24岁了,明明还可以没大没小的闹却已经在克制自己理智了。
所谓花季,不过如此,哪怕不开花,哪怕没有万紫千红的花,哪怕没有丰硕的果实,哪怕没有来年播种,也不过如此,花即便是花季,只不过遇上了可以任性随意浪却又浪不起的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