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朋友是,一起坐在台阶上想着各自的心事,一起在阅览室里读着各自喜欢的书,肩并肩欣赏校园的夕阳,无需过多言语,一切都很默契。女生群中,这样的情谊被称为“闺蜜”。
我和她之间的关系已铁到不锈钢的程度。无法可想的是,她和我性格几乎截然不同。
她虽不算一眼美女,但也还耐看,瘦高白净,穿衣服有品位。她从不打断别人谈话,态度有些消极。书是其全部世界,她二十四小时中有十三个小时呆在书房。Me称其为“书傻”。她曾不止一次告诉我说,她要嫁给曾小贤这种二货,原因是其没眼睛,是个“屌丝”。
而我呢,三分钟热度,想到之事定要尝试一番,身边人常被我带着跑,直呼“吃不消”。但她是个例外。她从来只是观望,不跟风,也不大惊小怪。
我俩唯一相同的癖好就是自恋。
每每买新衣服,她总要在我面前炫耀一番。小小骄傲的说:我俩长得还不赖,起码有个炫耀的资本。我俩特地去逛街买了两面大镜子,每人房间各一面。心情好时,就照照镜子。瞧着,镜子里映出自个儿曼妙的身姿,心情自然是好上加好。我俩都特别喜欢走模特步“one,two,three“左手叉腰,走到镜子前,昂起头,挺起胸,露出一丝轻蔑的微笑;慢慢地,再转过身,右手叉腰,左手里比个兰花指,缓缓地使其贴进嘴唇,最后在嘴唇发出“嗯嘛——”的声响,兰花指指向镜子,抛个媚眼。表演结束,两人深情相拥。热泪盈眶啊!
她出门时,她奶奶从来不问;我出门时,我妈妈也从来不问。因为这是不用想也知道的事情。
她是传奇的绝缘体,生活中唯一戏剧性的一部分是我。她过着平淡安静波澜不惊的小日子,但她知道世界上有让人不惜代价的理想,有让人废寝忘食的乐趣,也确实有着瞒着父母偷户口本闪婚也能幸福的奇迹。{嘿嘿,傲娇地说:这是我告诉她的。
年少的我们不是没有为鸡毛蒜皮之事吵过架,闹过别扭。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愈加少了。因为彼此都明白了,能遇见一个与自己坦诚相待的人真心不容易。
与她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会像电脑软件般存入我的大脑文档,永不删除。
这个小小闺蜜,已然成了我的BigBig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