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我家的一条小狗——点点。
小狗点点是爸爸从集市上买回来的,点点非常可爱:她的身子是黑白相间的,黑毛像搭下来的黑色幕布,白毛如洁白的雪花。小小的脑袋上镶着黑黑的眼珠子,在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又黑又长的睫毛如搭下来的花蕾,美丽动人。小小的鼻子黑黑的,两只三角形的耳朵耷拉着,四肢短脚粗粗的,一根细细的尾巴向上翘着。
我抱起点点,摸摸它的身子,滑溜溜的,胖乎乎的,肉乎乎的,暖乎乎的。可爱极了。
点点不但外形可爱,而且行动灵活敏捷。
每天早晨,他都会早早地起床——做“早操”。“压压腿”,“扭扭脖子”,“梳妆打扮”。
它还是我的小闹钟,每天早晨到一定的时间,他都会我在我床边的地板上,朝我汪汪叫个不停。我为了不继续忍受他的“折磨”。只好举手投降。
每天晚上睡觉时,他都会先看着我上床,然后他才会安心地躺在我的拖鞋上进入梦乡。
睡着后,点点的嘴角微微翘起,嘴边还有几丝唾液,似乎在梦里吃着美味的骨头。
点点既是我的朋友,又是我的“家长”。
每天中午或下午放学时,它都会卧在门口的垫子上等我回家。每当看到我准时回家时,他都会对我撒娇,舔舔我的手,蹭蹭我的裤脚。然后一蹦一跳的把我领进家里。
可惜好景不长。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那天,我带点点上街买东西,当我俯身挑东西时,一个男人从我身旁走过,接着就是几声凄凉的犬吠。我起初没在意,当我反应过来时,点点已经失踪了,我连忙仍掉东西,含着泪去找。我找了几条街,走了几条巷。可最终还是空手而回。
回到家,我跑进房间,扑在床上失声痛哭起来。回想起以前和点点生活的点点滴滴。我食不下咽,寝不安席。
有时,我还是会向地板上望一望,看看拖鞋上有没有点点惬意睡觉的身影,点点有没有在门口的垫子上等着我。
我爱点点,虽然他被卑鄙的人偷走了,但我相信,点点不会忘记我,我也不会忘记点点。因为他已经成为我们家的一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