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名爱狗人士,超级爱狗。可惜父母都不喜欢狗,所以我决定去一趟“只有狗的时代”旅行翻,来弥补自己的遗憾。
一下机,我就被一群怪人围了起来,他们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我扯到警察局。只听局长喊了一声:“天啊!”我又被他们扯到了换衣间,换上了与这群怪人一样的衣服:狗的衣服,狗的帽子,狗的手表,狗的发夹……除了鞋子和与藏在我口袋里的手机没被换,其它通通换上了有狗的东西(这两样东东我乘怪人们没注意贴上了狗狗贴纸)。我还没喘口气,又被怪人们扯到局长面前。局长很有礼貌地说:“你好,小姐。你违反了狗狗市的第二百一十八条狗狗法律:全身的东西必须有动物中最最可爱的狗狗。由于你违反了狗狗发律,所以应该罚款200元来当狗狗饲养费”好吧,好吧!这也许是爱狗人士穿衣的一种时尚。我心想。我好不容易才出了街,只看见周围全部都是拥有狗的东西:狗形汽车、狗形屋子、有狗图的墙……在这里我数不到有什么与狗无关的。
一只小狗从我的身边走过,我习惯性地摸了摸它。谁知,我再次被怪人送去警察局。局长还是很有礼貌地说:“小姐,你好。你违反了……”我都还没有反应过来,又被他们拿走了200元的狗狗饲养费。“算了算了,回旅馆去吧,不然的话,我的钱包又该减肥了。”我心想。
妈妈打电话来问我啥时候回家,我还没答上一句话,又再次被怪人们送去警察局。他们三下五除二又从我的包包里拿了200元。唉,这次我违反了第二百三十二条:本城市不允许使用手机,不然辐射会对狗狗造成影响。
终于上飞机了,人们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我知道他们肯定是在为我这身打扮而……我真的好想找个狗洞钻进去。
唉!爱狗咋就这么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