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喝咖啡,加了糖的咖啡。
我有一段“光荣”的历史,可以证明我已叛逆地无可救药:
三年级,和老师打架
五年级,指着老师的鼻子大叫
六年级,沉默了一年,发誓今后一定做乖乖女
初一,掀誓,和老师吵架
初二,再次按耐不住自己------
这只是在学校,在家,战火早已升级到几亿,我也从一竖巴掌就战栗;的;小毛毛进化成天不怕地不怕的“浑小子”。照理说,常人在青春期叛逆是正常之事,可我呢。听妈咪说,我在两岁就叛逆地不得了。难不成我在两岁就进入青春期?恐怖啊!
公元二零零四,我躲在家里看书。外面飘着雨,空气中有种凉凉的味道。秋雨;;,我的最爱。冰冰凉凉,有点残酷。我喜爱幻想,缥缥缈渺,虚无不定。思想也如此,从不老实地呆着,从五千年前的黄帝瞬间换成勾股定理。
“铃......”电话响了,我抓起话筒。
“舒舒啊,外面下雨,在家寒气大,要加件衣服。我和你爸不回来吃饭了,碗子里有方便面,中午你就吃那个吧。晚上,我带麦当劳。要做完作业再看电视。”
“------”
“喂,你在听吗?”
“在啊!”
“那就这样了,再见!”
“再见!”
又不回来吃饭。还好上午作业做完了,可以看一下午电视。我窃喜。
我不是内向的小孩。我很外向,一堆狐朋狗友。
再次喝咖啡,依然醉醉得,咽下后,舌间有甜甜的感觉。
我给自己冲了一杯咖啡。抿了一口,醉醉的,脑子混沌起来,有种快感,好似毒君子吸食4号。不可理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