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8日,第11届广州留交会落幕。会议期间,一项08年新出台的关于海归子女中考加分的规定,引起我的注意。
据《羊城晚报》次日载:《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穗创业和工作的办法》规定,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与本市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报读高中阶段学校时,可加10分投档录取。广州市有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解决留学人员子女回国接受教育“水土不服”的难题,“国内学生多接受的是应试教育,怕海外人才的子女跟不上,最终决定给他们加分”。
08年我参加高考的那一阵子,学校专门开过几次会,除了提醒我们考试时该注意哪些事项外,还特别问了我们几句:你们当中有没有人是烈士亲属(子女)、残疾子女(或本身残疾)、少数多民族、归国华侨?之所以这么问,据说是高考可以加分。很“遗憾”,我和我的同学们都只是普普通通的百姓,所以我们只有凭借自己的实力来冲挤过高考这条独木桥!所以相对于烈士亲属、归国华侨等人而言,我和我的同学们是多多少少吃了些哑巴亏的。
在这几个哑巴亏里,最令我们不服气的,恐怕就得算是归国华侨、海归子女了!因为他们的条件,仅从物质层面上看,就比我们这些普普通通的学生要强不知多少倍。可以说,他们在学习资源的获得上,占了很大的优势。如果高考或中考还给他们加分的话,那无异于是在弃贫媚富!比如说,假若我中考或高考考了699分的话,而海归子女考了690分,那么可能由于他有加10分而导致本来属于我的机会丢失,你说这岂不是很冤很不公平?
而且出台这项规定的目的也确实荒唐兼幼稚!作为常识,我们知道,水土不服是指初到一个地方,由于自然和生活习惯的改变,暂时未能适应而出现的各种不适的症状。也就是是,一般水土不服只是短期性的,随着身体与外界的不断调整适应,症状自然就会消失。我所要问的是:你所要加分的海归子女是很仓促是来参加考试的吗?我想绝大多数的海归子女肯定不是这样。所以,有的人也许就借着海归子女这名在本地学习了好几年,最后还可额外加分,岂不很可笑?所以在招待此项规定时,是不是应该有一个时间的衡量标准?况且,这项规定是以为了“鼓励高层次人才来穗创业”为背景的,我就很质疑,这项规定能收到多么显着的效果?换一种说法,我其实很怀疑,广州此举是热脸贴到了冷屁股上!
其实讲到加分,我觉得最应该加的,是那些学习条件差的学生,帮助他们获得更好的学习环境,才是真正有意义的。而一项真正能培养人才的措施,绝不是只为少数人着想,而应该是惠及多数人!如若能这样,广州还怕会没有“高层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