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足,顾名思义,是走很远的路。
这次我算尝到苦头了,走了七十二里路。我记得我回到教室的第一感觉就是想把我的双腿锯掉,然后有种止痛要让它马上又不痛了。不过那是不现实的!
下面来讲点现实的东西。我们从学校出发,准确的说是八点启程,沿途一直走,中途没有休息。去的时候还好,大家激情饱满。我和几个兄弟们撒泡尿就掉队了,而且落后了七八个班,所以我们不得不拿出百米冲刺的勇气,冒着走不回去的险,向前猛冲。所幸我们跟上了队伍。中途看的风景还不错。有一兄弟连鸭和鹅都分辨不清,见了鸭就说“哇,好多鸭啊!”。我们告诉他那不是鸭那是鹅,他说“袄”。然后见了鹅他说“哇,那就是鸭了哇?”。我们又告诉他那是鸡不是鸭。他被我们耍得团团转。我都不知道他是不是安远人。
中途照的照片,那才叫搞笑,形态万千,美的让人流口水。那些田让我感触最深,我看见那些田觉得自己心都阔了不少,很大一块平地,上面还有稻草,枯黄了,有些冷色调,不过相对于颜色各异的城市表情,我比较喜欢这种自然的美。单一而纯洁。
我们老师是跟我们一起走的,我尤其佩服三个老师,一个是我们校长,一个是我们学校的书记,另外一个是我们数学老师。他们是一直陪着我们走的,而且走的比我们还更快。我都自愧不如了。唉!姜还是老的辣啊!
有很多“精明小鬼”就抄小道,我们绕了一座山,而他们只需要走直路。结果我们得知后被气的半死。不过我想我们都不会后悔的,起码以后我们还可以跟我们的子女说“看,你爸我当年是多么的勇敢!走了七十二公里!要多向我学习,知道不?要有吃苦精神!”。
萝卜带着我们班的小分队居然超旗帜,结果我们班第一个到山顶,其实也就是班牌第一个到山顶。
很不幸的是,回家的时候所有人都萎了。更糟糕的是,在回来的路上我一直肚子疼,而且越来越疼,不过我还是忍了,够坚强吧?(允许我自恋一下哈?)
其实这次远足的意义不是很大,一次吃苦就能一生记住它吗?可能过个年就忘了,所记得的可能就剩下可以炫耀的荣誉了。
远足过了,我的腿也几乎要断了,人也几乎死了过去,不过又活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