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种意义上的美德,它的实际影响可能已经背叛了它的初衷。
比如宽容。汉代风云人物韩信,曾受跨下之辱。在他功成名就之后,当年侮辱他的人都很恐惧,心想当年我们那样对他,现在他位高权重,我们岂不是要倒大霉了?所以都主动去请罪。但是韩信对当年侮辱他的人不仅没有报复,反而予以了重赏。由此我们认为韩信是真正的大丈夫,能屈能申,他的宽容也显示了他作为一个本色英雄所具有的气魄与胸怀。但是我认为,他的这种做法并不正确。
为什么?韩信的做法其实给了人一种错误的暗示:侮辱一个人不仅是廉价的,还是超值的,这不仅无碍于施辱的人的生活,当被侮辱的人功成名就之后,还会感激你!既然如此,何了而不为呢?可以说,韩信的做法使得一些有一定地位与权利的人更加颐指气使,使得一些贫困,地位低下的人遭到了更多无理由的压迫。因为按我们的理解,这不是在给这些有志气的人创造磨练他们的苦难环境吗?
显然,宽容已背离了它的初衷。为什么我们常常会觉得,作为一个人难以得到应有的尊重?这种尊重与一个人的身份背景无关,它是超越了地位的平等。作为孩子,不是家长互相攀比的筹码;作为学生,不是老师相互竞争的工具;作为下属,不是上司相互利用的机器。隐约中我们之间应该拥有的平等与尊重,反而因为我们的宽容失去了。但是,如果以韩信为例,那群仗势欺人的无赖们受到了极其残酷的惩罚,那么谁还敢轻易去轻视他认为卑贱的人?他会因为畏惧被侮辱者的报复,而不得不小心对待,尊重每一个人。这样做,会暗示人们端正自己的行为,因为侵犯人最基本权利的人,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所以,宽容是有前提的,它的前提是平等与尊重。没有这个前提,我们所期待的美德带来的影响,反而会成为生活中不和谐现象产生的原因。
再比如乐于助人。我们常以为出于一个人善意的帮助是不必接受回馈的。几千年钱的孔子却认为,一个人做了好事是需要回报的。如果一个人乐于助人,不求回报,我们就认为这样很高尚,这是应该发扬的美德;那么一旦有人接受了回报,人们就会认为他不高尚,不会表扬他,甚至会指责他。既然帮助一个人得不到好处,甚至要受到职责,谁会总是牺牲自己的利益来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呢?人不都是自私的,但也不是都那么无私。在人的社会道德意识并不是全都尽善尽美的国度,帮助他人,接受回馈也许应该成为普适的社会要求,如果没有相应的回报作为对好心人的鼓励,我们也许最终会发现,好人越来越难当,好人越来越少。
我的理解是,很多事,尤其是很多看似美好的事,带来的影响不会总如我们所期望的那样美好。我们并不能总是以善良的情感去对决那些看似我们难以接受的行为,比如当初韩信严惩了当年侮辱他的人,比如一个人做了好事不加推辞接受了回报,而是应以更理性的态度去分析,解决矛盾产生的缘由。当事实的本质得到了清晰的认识,也许我们最终会发现,那些感情上我们难以接受的行为,用理性的眼光看,是需要被接受并予以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