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如果一定要做出选择,那么做“对的”事情比把事情“做对”更重要,也有人对此不以为然。对此不以为然的人应该有两种:一种认为后者更重要;一种则认为,“一定要做出选择”就有些问题。
前一种,是普通人。在经过深刻的思考,做出精确分析前,做“对的”事情与把事情“做对”之选择,基本取决于个性,顶多加一些个人经历的反思。选了也就选了,生活世界的多元足以包容大多数非理性或者“半”理性的选择。
后一种,则是冷静的思想者。他们认为,“一定要做出选择”这个假设,不会成真。就跟说“如果太阳系有两个太阳”一样。理由如下。
“对的”首先是对命题之真否的判断。但这时的“对”指向的是“观点”而非“事情”,本文不论。
说事情是“对的”,则是一种正面的评价。
关键在于,这种评价是在理性范畴内做出的:我们对于拿个杯子喝水这种凭经验或直觉的日常事件,很少用“对”来评价。只有当我们认为,拿杯子喝水,比凑着水龙头或者拿大水壶直接喝显得文明一点,道德一点,我们才会说这是“对的”事情。
要实现完美的“对”是不可能的。然而,由于已经排除了为生存生活而做的事情,“做对”就不可能独立存在了。因为一旦“对”被限定在理性范畴内,则每一个“做‘对’”的动作,就都是在实施一个经由理智判断之后的抉择。所谓“做对”,无非是指,判断第一步这样为“对”,实施;判断第二步那样为“对”,实施……。
于是,“对”的判断优于“做对”,也就是自然的结论。不存在以“做对”为重的选择。
这有其现实意义。
目前,中国正处于一种疯狂的以“做对”为优先的境况。列车相撞,铁道部不考虑“对的”事情是什么,而是先把通车“做”起来。价格该不该涨,大坝该不该建,汽车工业该不该发展,……,这些涉及事情“对”否的问题,全没有理性的论证,都是先“做对”起来再说。出了问题,那也是“发展中的问题”,要靠“发展”来解决。仿佛一“做”,就能化“错”为“对”一样。这种“对”已经完全退化为纯粹利益上的判断了。
民众可以忍受偶尔的“对”否的判断失误,但我们不接受靠“做对”来弥补数不清的“不对”的事情,更痛恨靠“做对”来给自己擦屁股的政客作风。